证监会正研究推进QFII等投资商品期货
9月9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2018第三届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时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有序地推进中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将加大力度推动期货法立法,完善对期货交易基础制度的法律保障;将增加对外开放品种供给,今后将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期货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所有发展成熟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未来都要向国际投资者开放;同时QFII、RQFII投资商品期货品种也在积极研究推进。
本次论坛以“新理念新征程新作为期货市场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为主题, 方星海以“加快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为题发表了演讲。他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兼顾、近期以“引进来”为主的方针,顺势而为,积极有序地推进中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
一是加快推动期货法立法,健全期货市场法律保障体系。金融市场是规则先行的市场,国际投资者对高标准规则的需求十分强烈,中国证监会充分认识到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对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意义。我们将加大力度推动期货法立法,完善对期货交易基础制度的法律保障,消除投资者顾虑,为期货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打下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
二是增加对外开放品种供给,提升期货价格国际影响力。近两年,期货品种上市步伐不断加快,目前已上市期货、期权品种共58个,市场工具不断丰富。今后我们将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期货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所有发展成熟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未来都要向国际投资者开放。目前,PTA期货、20号标准橡胶期货的对外开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很快就会有结果。QFII、RQFII投资商品期货品种也在积极研究推进。
三是完善交易制度规则,服务全球投资者。开放的市场需要国际化市场规则的配合。在巩固现行有效的监管体系的基础上,督促各交易所重视国际规则研究,在开户制度、交易时间、保证金制度、违约处置、境内境外资金划转等各环节学习和借鉴成熟市场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提高规则的适用性和科学性,为境外交易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是加强跨境监管与执法协作,维护市场稳定。目前,证监会已与62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68份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已有了良好的基础。不久前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专门就期货市场监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就涉及双方市场的跨境品种的推出和极端市场情况下双方的监管责任配置等做出了安排。根据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与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密切沟通,进一步升级和完善监管合作备忘录。
五是鼓励期货交易所扩大国际合作,探索开放新模式。支持期货交易所以现有境外机构为起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论证增设境外办事机构的可行性,包括设置境外的交割仓库,支持和带动期货公司等共同拓展国际市场。按照积极有序、善作善成的原则,在加强监管合作的前提下,支持我国期货交易所与境外交易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包括产品互挂、股权互持等,不断深化互利共赢,服务好我国的总体外交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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