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大礼包来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落地
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在多方征求意见之后,国务院日前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得以明确。《暂行办法》2019年1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暂行办法》共有9章32条,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上述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相较此前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对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等作了部分调整,旨在更好回应民意。
比如,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住房租金扣除由1200元/月提升至1500元/月;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此前这个限额额度是60000元。
根据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因此,纳税人可以在任职单位每月预扣预缴税款环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可以自行在年度汇算清缴环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同时对外发布。为保障新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国务院对1994年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符合居民个人标准的境外人士税收优惠力度,以更好吸引境外人才;为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在计算经营所得时给予家庭生计必要支出减除;明确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依法扣除;优化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的纳税服务,明确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等配套举措。《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首次明确了纳税人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报送信息及留存备查资料、信息报送方式。
【延伸阅读】
个税改革将全面落地 更多税收政策呼之欲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公布,新个税法也将于明年1月1日全面落地,同时落地实施的还有众多税收相关政策,包括跨境电商进口政策扩大适用范围、部分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进口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等。业内人士表示,个税改革等税收优惠将提振消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有望出台新措施。
专项附加扣除减轻纳税人负担
暂行办法日前发布,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加上10月1日起已先行执行起征点和累进税率调整,新一轮个税改革将于元旦落地全面实施。
“个税开始综合征收,是一次里程碑式的改革。这意味着,我们每一个纳税人都有可能直接跟税务机关、跟政府打交道,尤其对有劳务收入、稿酬收入的个人而言。”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表示,专项扣除细则推出,可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并且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减税,更有针对性、更公平合理。
从具体条例看,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指出,子女教育项目在具体囊括范围中加入“技工教育”,做到各阶段、各种类教育一视同仁;大病医疗项目扣除方式也发生变化,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这样的扣除方式可有效减轻纳税人所在家庭负担。
普华永道个人所得税服务合伙人张志刚认为,针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暂行办法明确“首套”住房以住房贷款认定为准。此外还针对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置的首套住房的扣除问题进行明晰。此外,暂行办法还强调纳税人不仅要对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还要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进一步强化纳税人最终和全面的责任和义务。此外,相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将直辖市等一档住房租金提升至每月1500元,其他人口超100万的城市提升至每月1100元。
“对纳税人来说,最大挑战可能在于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扣除的规定和要求,判断自身适用情况。从相关信息准备与提交和留存备查资料方面,应该说税务机关已尽可能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张志刚表示。
除直接减税外,长江证券研究所首席宏观债券研究员赵伟介绍,包括降低居民消费品关税、消费税等间接减税措施,相当于提供商品价格补贴、增加居民实际购买力,对消费可形成提振作用。
更多优惠措施有望落地
10月,财政部部长刘昆曾表示,财政部正在研究更大规模的减税、更加明显的降费措施。11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中国正在研究推出新一轮更大规模、实质性、普惠性减税降负举措,包括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等。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社科院经济所所长高培勇认为,在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我国,相对而言最需要的是以降成本为主要目标、以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流转性税费为具体种类、以节用裕民为支撑财源和以制度变革为实施途径的实质性减税降费。
除减税外,降费措施也在酝酿中。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表示,现在,应继续考虑推出社保全社会统筹,这样基本养老的“蓄水池”就不再是好几十个,而是全社会统一成一个“蓄水池”,会大大提高资金互济功能,从而最大限度把社保中基本养老缴费标准降低。企业按更低标准缴费,就降低了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表示,为应对当下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议继续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力争在5年内退还留抵税款,最长不超过10年,以支持高科技、重资产企业发展。
减税效果加速体现
“在转型背景下,减税可兼顾稳增长和调结构功能,是积极财政重要发力点。”赵伟认为,其中,居民部门主要通过减税增加居民收入从而促进消费传导逻辑影响经济,企业部门主要通过减税增加企业盈利从而促进企业扩大资本开支的传导逻辑,对后续经济有所影响。
赵伟计算,2019年,减税对投资和消费增速具有提振作用,分别可提升增速1.9、0.8个百分点。具体而言,从居民部门看,综合个税起征点上调、专项附加扣除等影响,2019年全年减税规模或达4000亿元左右,通过提振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对2019年消费增速支持或在0.8个百分点左右。从企业部门看,2018年企业部门减负1.2万亿元左右,将对2019年企业资本开支行为产生影响;若减负部分全部体现为对资本开支的支持,对2019年投资增速的支持或在1.9个百分点左右。
在任何情况下,本网站所刊载内容中所涉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中讯证研不对因使用本网站的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读者不应以本网站所刊载内容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网站所刊载内容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