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力推“降杠杆21项任务清单”:有序促进社会储蓄转化为股权投资
四部委力推“降杠杆21项任务清单”:IPO与并购重组政策有望调整,完善保险、公募资金参与债转股……
国家发改委7月29日消息,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明确了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的21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
《要点》提出,要加大力度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综合运用大力发展股权融资等各类降杠杆措施,并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分析认为,下半年资本市场一系列措施值得期待,包括IPO、兼并重组等政策可能继续调整,央行可能定向降准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推进完善保险、公募资金参与债转股等。
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
一、加大力度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
(一)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
(二)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
(三)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
(四)加强对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考核。
(五)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市场化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问题。
(六)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交易。
(七)鼓励对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八)支持对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九)大力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
(十)进一步提高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定价市场化水平。
(十一)强化公司治理和社会资本权益保护。
二、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
(十二)推进企业战略重组与结构调整。
(十三)加快“僵尸企业”债务处置。
(十四)完善破产退出相关保障机制。
(十五)大力发展股权融资。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十六)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十七)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负债融资约束。
(十八)充实国有企业资本。
(十九)及时处置企业债务风险。
四、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
(二十)持续深入开展政策解读。
(二十一)建立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评估检查机制。
资本市场三大措施值得期待
要点一:
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完善交易所市场股权融资功能,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序促进社会储蓄转化为股权投资,拓宽企业资本补充渠道;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丰富股权融资市场投资者群体。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这表明政府将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加大直接融资对企业的支持,以此来降杠杆。为了增强直接融资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政府将通过多种措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障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下半年资本市场有以下措施值得期待:
第一、为了扩大直接融资,IPO、兼并重组等政策可能继续调整。
第二、为了支持商业银行参与债转股,央行可能定向降准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
第三、将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
债转股资管产品发行力度将加大
要点二:
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9月底前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年底前探索提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
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推动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单独或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支持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市场化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问题。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交易。
联讯证券高级宏观研究员张德礼认为,今年一季度宽信用和财政前置,使得实体部门杠杆率再度上升,二季度政策重心回到结构性去杠杆。预计下半年债转股资管产品的发行力度会加大,政策层面上也会做出相应支持。具体认购情况,要视相关产品的预期收益情况、认购门槛、退出机制等,需在产品设计上下功夫,以吸引投资人参与。未来机构投资者,尤其是负债期限比较长的投资者,可能是债转股的主要资金来源。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资本占用是银行债转股面临的重大难题。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因市场化债转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250%,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400%。实施机构持股需纳入并表范围,这给银行带来很大的资本压力。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并多措并举支持其补充资本,有助于化解银行在债转股中面临的资本压力,更好地调动银行积极性。
潘向东认为,未来参与债转股的资金和机构,将以股份制商业银行单独或联合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为主,央行可能会定向降准提供一部分资金支持。未来监管部门料将主要考虑通过定向降准或者降低债转股的风险权重来激发商业银行参与债转股的积极性,至于风险权重的比例建议根据不同商业银行的风险程度采取差异化债转股风险权重设定。
据了解PE机构对债转股投资热情较高。一位PE机构人士表示,希望参与债转股项目。如果作为合作方参与债转股项目,PE机构希望能拥有选择标的的权利,充分发挥自己的投资能力。
一位公募基金总经理表示,按照现行规定,公募基金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非上市公司债转股不能参与;上市公司债转股项目,倾向于选择企业有现金流、经营正常、只是负债率偏高的公司。
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
要点三:
鼓励对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经营运转正常的高杠杆优质企业或企业集团内优质子公司及业务板块,优先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和支持实施机构对符合政策和条件的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大力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
董希淼认为,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关键,是放宽社会资本参与的准入门槛,并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
潘向东认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关键是通过市场手段,提升债转股的吸引力,以及补充相应机构的资本金。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对债转股的优先或鼓励实施领域进行明确,强调优先支持高杆杠优势企业、优质资产实施债转股,并且鼓励探索实施债转优先股,既有助于保障债转股后原债权方的收益,也有助于保护债转股实施主体公司原股东的投票权不会因为债转股而稀释,不会弱化或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此外,突出了公平公正对待民营企业的债转股要求,支持对民营企业实施债转股以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可有效推动高杠杆民营企业的负债率下降,从而缓解民营企业的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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