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贴士】深交所投教 |新股申购知识

发表时间 :2019-05-22 来源:中讯证研

  1.问:投资者进行新股申购后能否撤单?能否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


  答: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第十四条规定,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2.问:投资者咨询,参与新股申购且中签后未足额缴款,后续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3.问:投资者咨询,参与新股网下发行初步询价可以有几个报价?能否撤销?


  答: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规定,网下发行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进行价格申报并填写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每个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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