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讯证研打非宣传月:股权投资高风险 擅自发行是犯罪

发表时间 :2019-12-16 来源:中讯证研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远离非法证券活动,形成健康的行业文化,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生态,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中证协投资者之家”互联网投教基地于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底开展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月(以下简称“打非宣传月”)活动。在中证协、福建证监局等单位指导下,中讯证研积极开展以“认清本质,远离场外配资与非法证券活动”为主题的打非宣传活动。


  中讯证研作为一家有担当、持有正规合法牌照的专业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在中讯证研(http://www.968997.net/),央视合作伙伴,宁夏卫视、福建经济频道、新浪财经、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以专栏、专题等系列宣传形式,向亿万投资者普及金融知识,努力提升投资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


  一、案情概要


  张某在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通过上海晨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某公司”)、上海东某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转让自己持有的挂靠在股东王某某名下的上海致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某信息公司”)股份共计41.14万股,获得股份转让款人民币98万余元。同期,张某又受致某信息公司股东王某某、樊某某等人的委托,代为办理转让该些股东持有的致某信息公司股份,张某仍通过晨某公司向社会公众转让致某信息公司股份近200万股,获得股份转让款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张某从中获取好处费数十万元。2016年7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


  二、案情警示


  本案例中,不法分子通过宣传公司即将上市,投资公司原始股可以获得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或者转让未上市公司股权,造成社会公众投资严重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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