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讯证研315投资者保护宣传月 | 新三板精选层有哪些交易规则(下)

发表时间 :2020-03-12 来源:中讯证研

  为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做好“3·15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工作部署,不断增强投资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学习了解新《证券法》和新三板等资本市场改革举措,在福建证监局等单位指导下,中讯证研启动315投资者宣教活动。


  中讯证研作为一家有担当、持有正规合法牌照的专业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在中讯证研(http://www.968997.net/),央视合作伙伴,宁夏卫视、福建经济频道、新浪财经、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以专栏、专题等系列宣传形式,向亿万投资者普及金融知识,努力提升投资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


  2020年1月19日,按照证监会关于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落地实施工作部署,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第三批3件业务规则,包括《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1件基本业务规则,《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和《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2件业务细则。至此,本次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7件基本业务规则已全部发布实施。


  此前,全国股转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月3日和2019年12月27日分别发布实施了两批共计13件业务规则,包括《定向发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分层管理办法》、《股票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6件基本业务规则,《挂牌审查工作指引》《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2件业务指引,《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2件业务细则,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股票定向发行指南》3件业务指南。


  其中《股票交易规则》将精选层集合竞价收盘时间从5分钟调整为3分钟,明确精选层初期实施连续竞价,后期将对相关改革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后,进一步研究完善交易机制。


  限价订单


  除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外,限价申报实施动态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价格涨跌幅限制


  修订后的《分层管理办法》,设立精选层,明确精选层入层条件,优化创新层条件,完善层级调整机制,丰富差异化制度安排。此后,新三板市场将形成“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的三层市场结构,畅通企业递进式发展路径,精准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差异化需求,更好地发挥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作用。


  临时停牌机制


  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30%、60%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停牌10分钟后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继续当日交易,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精选层设置独特交易规则的意义


  多元化的价格稳定机制可以在保证合理价格发现效率和市场流通性的同时,有效减少非理性炒作,防范股价的大幅波动。例如设置连续竞价的盘中动态申报有效价格范围机制,限制了不合理的高买低卖行为,防范市场操纵;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在股价剧烈波动时给予了市场10分钟的冷静期,并在复牌时集合竞价撮合交易,更好地发挥了市场价格发现的职能;股价涨跌幅的限制避免了投资者因盲目跟风等非理性炒作行为而产生过大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市价订单设有限价保护措施,投资者通过设置其能够接受的最高买入价或最低卖出价,可以避免因股价大幅波动而使其股票成交价格过度偏离预期范围的情况,为投资者有效降低了市价订单的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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