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 涉案1.4亿! “非吸”网逃终被抓

发表时间 :2020-07-31 来源:中讯证研

  为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部署,不断增强投资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学习贯彻新《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福建证监局等单位指导下,中讯证券持续开展投资者宣教活动。


  案例:


  7月28日,南阳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周密布控,在市区某广场附近将潜逃12年的广州警方网上逃犯梁某成功抓获。


  经查:2006年12月,梁某(男,50岁,湖南省人)伙同马某在广州通过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投资金矿、筹建金银冶炼厂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亿,涉及受害群众达900余人。2008年案发后梁某畏罪潜逃,后被广州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上网追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南阳微警局以李白的《将进酒》打油诗助您一臂之力,远离非法集资:


  君不见非法集资常常有,骗不完钱不放手。君不见耄耋老人通白发,哭诉肝肠钱骗走。人生发财需有道,莫让心急上了套。集资犯罪真可恶,千金拿走不复有。高额利息是诱饵,一旦相信钱永走。买基金,高红利,假企业,空项目。与君诗一首,请君为我倾耳听。千万百万不足贵,小康安逸才能睡。古来天上掉馅饼,不是福分是陷阱。陌生电话全不信,一旦涉钱要警醒。骗子体面全是戏,背后深坑等人进。要理智,不轻信。非法集资纵然有,警民一心抓他走。


  温馨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温馨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温馨提示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温馨提示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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