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式众筹惹争议 股权投资需谨慎

发表时间 :2020-10-13 来源:中讯证研

  一、案情简介


  朱某决定创业,但是拿不到风投。2012年10月5日,淘宝出现了一家店铺,名为“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淘宝店店主是美微传媒的创始人朱某,原来在多家互联网公司担任高管。


  消费者可通过在淘宝店拍下相应金额会员卡,但这不是简单的会员卡,购买者除了能够享有“订阅电子杂志”的权益,还可以拥有美微传媒的原始股份100股。朱某2012年10月5日开始在淘宝店里上架公司股权,共1191名会员参与了认购,总数为68万股,总金额人民币81.6万元。


  美微传媒的众募式试水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很多人认为有非法集资嫌疑,果然还未等交易全部完成,美微的淘宝店铺就于2月5日被淘宝官方关闭,阿里对外宣称淘宝平台不准许公开募股。


  而证监会也约谈了朱某,最后宣布该融资行为不合规,美微传媒向所有购买凭证的投资者全额退款。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三、案件警示


  股票的发行受现行法律的严格规制,非经合法程序取得股票对投资者来说只是废纸一张。建议投资者投资前要详细做足调查工作,要对集资者的底细和所投资项目的国家政策法规了解清楚,作出正确理性的投资决策。






  在任何情况下,本网站所刊载内容中所涉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中讯证研不对因使用本网站的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读者不应以本网站所刊载内容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网站所刊载内容做出决策。

微信图片_20181016145726.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