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央行和外汇局放大招!QFII资金汇出限制取消

发表时间 :2018-06-13 来源:中讯证研

  今日,央行、外管局联合发布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实施新一轮外汇管理改革政策,以完善QFII、RQFII境内证券投资的相关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主要政策包括三大方面:


  一是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


  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


  三是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


  QFII、RQFII改革历程回顾


  我国的QFII和RQFII改革自2006年改革以来,12年来不断地在加大开放的力度和扩大开放的范围。


  2006年8月,证监会、央行、外管局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人民银行、外汇局令第36号),将QFII试点进一步制度化。


  2011年11月,证监会、央行、外管局联合发布76号令(《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正式开启RQFII(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Investor)试点。


  2013年3月,证监会、央行、外管局联合发布90号令(《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RQFII制度正式确立,形成证监会负责资格准入、人民银行负责人民币账户管理、外汇局负责投资额度的监管框架。


  2016年,央行、外管局先后实施QFII和RQFII外汇管理改革,按照宏观审慎管理思路,统一QFII、RQFII管理规则,取消单家机构额度上限,QFII、RQFII可依据其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自动获得基础额度,基础额度内额度申请无需审批;取消机构投资资金汇入期限要求,允许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3个月。


  2018年6月,央行及外管局的改革进一步深入,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外管局表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的精神”。


  截至2018年5月底,累计有287家QFII机构合计获得994.59亿美元、196家RQFII机构合计获得6158.52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


  除了“引进来”的改革,“走出去”的开放力度也在加强。QDII额度曾停止发放三年,自2015年3月以来,外管局QDII总额度一直停止在899.93亿美元,没有释放新的额度。但最新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最新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显示,获得投资额度审批的机构有152家,共1015.03亿美元。


  QFII、RQFII的改革政策发布后,不少业内人士在社交平台表示,“目前QFII和RQFII是A股市场难得的增量资金,求继续开放。”北京某大型公募的基金经理表示,“境外资本自由流动方向的重要一步,提高了境外资金投资境内市场的积极性;长期将对A股有积极影响。”另一基金经理表示,“国际业务中的一些管控将退出历史。”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划的重点


  此外,下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名称及内容都很长,重点记住以下5大重点:


  1、证监会许可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其境内托管人代为办理投资额度备案和审批申请、主体信息登记等事项。同一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可以委托不超过三家托管人。委托多家托管人的,应当指定一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


  2、托管人的主报告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资产规模、已获取的 QFII 额度等证明性材料,并根据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或其所属集团资产境内外分布情况,按标准准确核实其基础额度及拟备案的投资额度后,于每月10日前,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备案材料集中报给外管局。


  3、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即: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累计净汇入资金不得超过经备案及批准的投资额度。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卖、转让投资额度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投资额度自备案或批准之日起1年未能有效使用的,外管局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投资额度。


  4、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立一个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存放其在境内证券投资的相关资金。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当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当在托管人处开立。


  5、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可以按月调整。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当根据托管人核算的境内证券投资对应的人民币资产规模情况,于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进行调整,确保符合实需交易原则。


  6、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其境内其他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证券投资及外汇风险管理以外的其他目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托管人应当按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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