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制度创新改革的启示
香港终于在迟到四年之后选择了上市制度创新改革,那就是不仅将允许尚未盈利甚至没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而且还将允许同股不同权。
作为港交所行政总裁的李小加以托梦的形式,发动市场人士就多层股权制度展开了一场大讨论。李小加的行为一开始被解读为意图为阿里巴巴开绿灯,没少受某些自称中小投资者权益拥趸者的痛骂。但是阿里巴巴在纽交所的出色表现,不仅让李小加推行的改革有了越来越有说服力的理由,也使更多的香港投资者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尤其是在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竞争优势开始越来越多地受到上海和深圳崛起的挑战的情况下,李小加关于吸取错失阿里巴巴的教训接受“同股同权”的创新建议终于获得通过。不仅如此,港交所的这项24年来堪称最重要的改革还决定允许尚未盈利而且还没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这对于满足许多正处于研发激活开拓市场阶段而暂时还没有盈利甚至连收入也没有的新经济企业的融资需求,显然是一个更大的鼓励。
香港碰到的问题,其实也是内地资本市场早已碰到过多年的一个老问题。只不过内地资本市场缺乏公开发动异常大讨论的勇气,却宁愿当睁眼瞎,眼睁睁地看着一批又一批有很大发展潜力的新经济企业走出国界,赴美或服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上市。墙内开花墙外香,中国资本市场不仅曾经错失了一大批诸如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百度、唯品会以及新浪、网易、搜狐等影响力极大的新经济企业,甚至至今仍然连绵不绝地有许多难以在内地上市的新经济企业还在重演这这一页同样的历史。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内地资本市场嘴上说要推进资本市场强国的建设,却从来也没有想过要不要反思自己在上市制度跟国际上成熟发达市场究竟有什么差距,非但如此,自从去年成立大发审会以来,上市门槛反而还有实质性抬高的趋势,以至于有的券商投行已经将IPO企业盈利要求从原来的3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长此以往,不难设想,随着过会率的越来越低,势必将会有更多的拟上市企业掉头向外去谋求海外上市,而原来有回归意愿的中概股也将越来越难以圆他们的中国梦。这对于中国股市“资本市场强国”进程的推进,究竟又有什么好处没有呢?!
中讯哥以为,内地市场应该从香港的创新改革中得到应有的启示。而最大也最重要的启示,就是监管要更好地发挥保障市场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最现实的选择不是墨守成规,而是创新改革。根据李小加的解释,现有规则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措施并没有因为引入“不同投票权”架构而改变或者减少。为了应对未来有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风险,新的章节将设定更具针对性的特殊投资者保护措施。也就是说,在制度设计上给新经济留出长远空间的同时,中小投资者保护也是可以通过相应的制度创新和改革来得到落实的。这对于我们那些除了监管、监管、再监管之外一点也看不到创新和改革对市场健康发展积极的推动作用和促进作用的人们,岂不是一个极为重要且极其有益的启示?